各部門、各教學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天津市委決策部署,切實維護全體教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2020年1月30日學校黨委擴大會議有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現將學校教職工疫情防控的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人事處負責學校教職工疫情信息統計聯絡工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各教學單位黨總支書記、主持工作的副書記和直屬黨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學校教職工包括所有現在校各崗位工作的人員,由各歸屬部門組織防控工作。
二、嚴格執行報告制度。各部門、各教學單位應按照統一要求,組織全體教職工詳細排查。如實報告自放寒假以來的如下情況:
1.有無現仍居住在湖北省各地情況,有無進出湖北省各地情況,有無與湖北省人員接觸或間接接觸情況,如果有應詳細列明何時、何地、何人、所乘交通工具、現自行隔離觀察情況、身體有無異常。
2.有無離津探親、旅游等情況,如果有應詳細列明何時離津、去的何地、所乘交通工具及所乘公用交通工具,人員有無隔離觀察情況、何時返津、現居住何地、在外地與他人有無接觸、現自行隔離觀察情況、現身體有無異常。
3.未離津人員應報告有無參加公共聚會活動、參加人員,接觸人員有無及所乘公用交通工具人員有無隔離觀察情況、現身體有無異常。
4.各部門、各教學單位應嚴格執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隨時掌握全體教職工動態,每天的情況于14:00前報人事處匯總后上報學校辦公室。
三、嚴格執行就地防控制度,所有在津、不在津教職工應遵照執行如下要求:
1.現仍居住在湖北省各地的人員應按照當地要求,原地自行隔離、防控,不允許回津。開學時未經學校批準也不允許回津。
2.在津人員未經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各教學單位黨總支書記、主持工作的副書記和直屬黨支部書記批準,不得擅自離津。
3.尚在外地未返津人員原則要求原地自行做好隔離、防控工作,未經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各教學單位黨總支書記、主持工作的副書記和直屬黨支部書記批準,不得擅自回津。
4.所有人員未經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各教學單位黨總支書記、主持工作的副書記和直屬黨支部書記批準,不得擅自返校。
四、嚴肅紀律,凡瞞報實情、末經批準擅自離津、返津、返校的,對責任人及部門、教學單位負責人嚴肅問責。
2020年1月30日